宁委机发[2008]36号
市级机关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九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发挥市级机关在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中的表率作用,坚决打赢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攻坚战,市文明委、市级机关工委决定,从8月初起,在市级机关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机关干部“十进社区”服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市委十二届九次全体(扩大)会议和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把帮助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要求,全面动员、精心组织,运用“十进社区”志愿服务方式,发挥机关党员干部在创建活动中的带头示范作用,大力培育文明新风,全面提高文明素质,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出贡献。 二、活动时间、任务与方式 1、机关“十进社区”活动,从8月初开始至10月底为一段落。重点参与单位共16个,这些单位是:市科技局、市科协、市文化局、市文联、市卫生局、市计生委、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司法局、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市政公用局、市体育局、市妇联、团市委。其他单位也要根据自身职能和工作特点,组织党员干部参加相应的社区服务活动。 2、“十进社区”活动主要任务:突出做好创建文明城市的主题宣传工作,结合本部门的工作职能,开展科技知识、文化活动、卫生医疗、法律咨询或援助、环境保护、计划生育、文明交通、体育锻炼、婚姻保健、青少年教育等义务服务,组织医务人员为社区居民义诊,帮助市民开展体质监测、组织各类专家开展法律、知识咨询、举办主题文艺演出,现场解答解决群众生产生活等方面的政策疑虑和具体困难等等。 3、“十进社区”活动开展的方式为:从8月的第一个双休日开始,以部门为单位,每个星期安排半个休息日,组织人员走进一个社区开展服务,各次活动要安排在不同社区。各单位要根据走进社区服务的需要,分期分批安排人员。各个单位在各个星期的休息日进哪个社区服务,请各单位先行选择,然后由市文明委、机关工委统筹安排,并下达各单位。 三、组织领导 1、成立领导机构。为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市级机关“十进社区”活动领导小组,由市级机关工委、市文明办负责同志任领导小组成员,下设办公室,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各单位也要相应成立工作小组,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并明确责任处(室)和直接负责人,具体负责这项工作。 2、提高组织程度。要深入宣传发动,积极组织人员。在当前机关任务重、工作忙的情况下,要科学安排,统筹兼顾,要讲究实效,不搞形式,通过“十进社区”活动,实实在在帮助群众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支持度和对机关作风的满意度。 3、抓紧制定活动计划。16个重点参与单位要尽快制定方案,不是重点参与的单位,要结合“融入基层、永葆先进”活动制定方案。第一次活动将于8月2日上午启动,请16个重点单位将本部门参与活动计划安排表和方案于7月30日(星期三)下午5时前报机关工委宣传部。 联系人:市委宣传部刘任,电话83638690;市级机关工委杨秀云、王勇;联系电话:83607807、83638874、83638263(传真)。
附:1、市级机关创文明城市“十进社区”服务活动安排表 2、南京市城区社区名单
南京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中共南京市委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 2008年7月29日
主题词:“十进社区”活动 市级机关 通知
抄送:市委、市政府
中共南京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办公室 2008年7月29日印发 (共印1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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