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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谈话对象的延伸。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需要,区纪委要求各街道及区直机关各部门组织本系统、本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开展一次廉政谈话活动。根据年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由各单位领导干部逐级进行廉政谈话,一把手要与每位班子成员进行廉政谈话,班子成员要与自己分管的责任科室及基层站所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从而使谈话对象得到延伸。二是谈话深度的延伸。谈话人除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出重点要求,提醒领导干部切实负起领导责任,高度重视并认真抓好预防腐败工作外,还向如何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方法和意见上延伸,激发领导干部抓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心和积极性。三是谈话效果的延伸。谈话结束后,各单位要将谈话基本情况形成书面材料,连同谈话记录归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并将相关情况报区纪委备案。对于谈话中发现的问题,不是“一谈了之”,区纪委将跟踪督查整改和落实情况,将效果切实延伸至谈话后,使党政干部时刻绷紧廉政勤政这根弦,推进源头防治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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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京纪检监察网 作者: 编辑: 云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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