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携手社区 共建和谐社会

发表时间: 2006-4-3 20:29:39 点击次数:
   
 
江苏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党支部
(2005年11月1日)

    当前,构建和谐社会已成为我们党的执政要求和国家的发展目标。近年来,随着创建“平安江苏”活动的深入,我们所党支部认真贯彻上级的部署和要求,组织全所党员和律师骨干立足本职,发挥特长,融入基层,贴近群众,在全市律师行业率先开展了“律师送法进社区”活动,举办法律讲座,免费为群众解答咨询、调解纠纷、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帮助群众解决了许多涉法问题,消除了一些影响稳定的不安全因素,深受广大社区群众欢迎,被社区群众亲切地誉为“老百姓身边的律师”,上级主管部门也给予了高度评价。
 
    一、开展“律师送法进社区”活动的主要做法

    社区是城市最基层的组织,是社会的一个单元,没有和谐的社区就谈不上构建和谐社会。群众的需要就是我们服务的出发点和着力点。为此,我所作为全省最大的律师事务所,自2004年起,在所党支部的大力倡导、精心协调和组织下,先后与玄武区玄武门街道的8个社区和鼓楼区华侨路街道的13个社区,共21个社区,签订了《律师驻区共建协议》,开展“律师送法进社区”活动,具体内容有以下三个方面。
    
    1、配备社区法律顾问,为群众提供全天候法律服务。我所为每个社区配备两名律师担任驻区法律顾问,每月至少在社区现场办公一至二天,并与江苏城市频道“零距离栏目组”定期进社区,与社区居民面对面交流,解答社区群众的法律咨询和接办有关法律案件。为方便群众随时与驻区法律顾问联系,我们将驻区律师的照片和电话张贴在社区公告栏内,向社区群众发放《法律服务便民卡》,开通了“法律求助热线”,免费接受群众电话咨询,一年多来共接受电话咨询400多人次,被群众形容为“全天候法律服务”。如前不久,华侨路社区一位居民有事找驻区法律顾问刘军律师咨询,恰好刘军律师在外地开庭,刘律师接到电话后,办完事情便连夜从外地赶回南京,给他提供了详实的法律意见,该居民深受感动。
 
    2、开办社区普法讲座,让“学法守法、依法办事”成为群众的自觉行动。为了配合“四五”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我所一年多来先后组织了二十多场法律知识讲座,涉及拆迁、婚姻、老人赡养、青少年成长等群众关心的诸多问题,受到社区群众的欢迎。社区工作人员和居民在听了普法课后,增加了法律知识,增强了法制观念。如前段时间,天山路社区一居民突然声称社区办公室是属于他的房屋,要求社区立即交出房屋、支付租金,否则法庭相见。驻区吴明德律师经过调查了解到,该房屋是1976年某工厂无偿借给天山路社区使用的,2001年该厂房改时,这位居民通过房改购买了该房屋部分产权,而工厂和这位居民均未将产权变更情况通知居委会。吴律师为该居民、社区和工厂有关人员上课,运用我国相关房地产法规及房地产交易惯例,分析了这起纠纷的法律关系,课后三方立即按律师的法律意见处理了纠纷,没打官司就解决了问题。
 
    3、关注社区弱势群体,为老弱病残群众开辟“绿色通道”。受经济收入限制,社区一些困难家庭很难请到优秀而尽责的律师为其服务,帮助他们解决法律上的问题。我们在开展“律师送法进社区”活动中,特别关注鳏寡孤独、老弱病残这类群众的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法律咨询活动。2004年老人节,我所党支部组织律师在玄武门街道百子亭社区进行老年人权益保护法方面的法律咨询,现场就化解了一些群众的家庭矛盾,南京的新闻媒体对此做了专门报道。此外,我们还准备与社区合作,建立鳏寡孤独、老弱病残群众档案,为他们印制《特别服务卡》,要进一步做到“送法到家庭”,优先确保他们免费得到优质的法律服务。玄武门街道某社区有位老太太原来有一套住房,和四个子女同住,后因拆迁得到18万元人民币补偿,儿子就用这18万元重新购了一套新房,后来婆媳关系不睦,媳妇不让老婆婆同住,由此发生纠纷。驻社区芮敏律师主动提供服务,多次找到这家儿子和媳妇,谈法律、说亲情,终于敦促儿子拿出部分房屋拆迁补偿款来补偿母亲,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律师送法进社区”活动的收获和体会
 
    为了把“律师送法进社区”这一活动开展好,提高驻区律师的工作质量,我所党支部专门印制了《法律咨询登记册》和《律师服务情况登记册》,既便于与社区交流情况、反馈意见,党支部也可以及时监督和检查驻区律师的工作情况。一年多来,全所党员和律师骨干响应号召,积极投入,确保这一活动内容落实,行之有效。

    一是基本实现了一般民间纠纷的调处、法律援助和法律咨询不出社区的目标,推动了普法活动的深入,增强了群众的法制观念。在活动开展中,我所律师普遍注重发挥好调解和钝化矛盾的职能作用,及时从法律层面上入手,用调解的方式解决了很多社区民间纠纷。如华侨路街道某社区居民张某的住房与某公司毗邻,该公司的围墙比较低,经常有小偷翻过围墙到张某院内行窃,张某为此与该公司经常吵闹,双方矛盾比较深,社区多次调解都未能解决问题,我所驻区倪菁华律师得知该情况后,在张某和该公司之间多次协调,讲清法律关系,最终该公司加高了围墙,张某也对院落添加了防护网,仅几天就圆满地解决了问题。又如华侨路社区居民丁女士和丈夫离婚,离婚后因前夫没有住房两人仍暂住一套房内,经常为琐事发生打闹,扰乱左邻右舍的正常生活秩序,110、派出所民警和街道社区工作人员上门调解,效果均不理想,驻区李美柯律师和社区主任多次上门做工作,女方最终同意暂时搬出去住,待男方有房子搬出后再回来,避免了矛盾的进一步恶化。
 
    二是有效预防了少数群体性或恶性事件的发生,消除了安全隐患,促进了社区的维护稳定工作。律师在送法进社区活动中,及时发现不稳定苗头,运用法律知识为社区领导出谋划策,防止群体性或恶性事件的发生,维护社会稳定。如红土山社区内有一废品收购点既脏又乱,影响了社区生活环境,群众意见很大,准备堵马路来逼迫废品收购点搬迁。驻区潘知愚律师得知后,根据南京市政府关于《严禁在城市主次干道等区域暴露式堆放、贮存、处理或者粉碎加工废旧物品》的文件精神,向居民建议通过信访、向人大代表反映或诉讼等合法方式来解决,而不应采取过激行为,潘律师同时承诺此纠纷一旦形成诉讼将为居民免费代理。在律师和社区主任的努力下,妥善地处理了该收购点的问题,居民最终放弃了群体堵马路的想法。还有,去年11月,我所芮敏律师也曾经成功地化解了一起自杀事件。玄武门街道某社区居民蒋某因自身疾病原因要与同居女友陈某分手,陈某不同意,两次割碗自杀未成,声称非蒋不嫁。陈某母亲、姐姐从湖南来宁劝说也无效。蒋某把门锁换掉,陈某就打破窗户玻璃,从窗户爬进去继续居住。蒋某无奈求助社区,社区请求律师给予法律援助。芮律师和社区主任多次给陈某宣讲法律知识,讲清非法同居不受法律保护,过激方法解决不了实际问题。经多次调解,由蒋某给予陈某适当的经济补偿,陈某同意不再纠缠,终于平稳化解了可能发生的自杀事件。
 
    三是树立了律师的良好形象,为律师事务所开拓了法律服务市场,培养了后备人才。开展律师送法进社区活动,也为律师事务所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机遇。全所党员和律师骨干在服务社区、帮助群众当中体现出来的敬业精神,不但为律师事务所树立了良好的形象,而且为我所年轻律师做出了榜样,很多年轻律师在党员同志的带动下,也主动加入了服务群众的行列,他们在活动中不仅锻炼提高了业务能力,更重要的是,职业道德观念和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思想得到了强化,为他们未来的发展打下了坚定的思想基础。近期来,我所有不少年轻律师向所党支部递交了入党申请书,明确表达了加入共产党组织的愿望。
 
    三、下一步工作设想

    一年多来,虽然说我所开展律师送法进社区活动取得了一点成绩,但是我们也认识到,对照构建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和要求,我们所做的工作还是很有限的;任重而道远,需要我们持之以恒地开展送法进社区活动,不断加强和改进,努力获得新突破,取得新成绩。
 
    1、要着眼长远,加强送法活动的长效制度化建设。随着经济和社会的迅速发展,法律服务需求与日俱增,而我所挑选担任驻区法律顾问的律师本身业务工作十分繁忙,为了解决这一矛盾,我所利用在南师大建立奖励助学金的机会,有意让南师大法学院的在校大学生进入社区,这样,既锻炼培训了学生,又可解决人员不足的问题。
 
    2、要拓展领域,丰富送法活动的内容和形式。现阶段,我们“送法”活动的对象仅限于街道内的居民社区。事实上,街道内许多私营民营企业更加需要法律服务。这些私营民营企业规模小、业务单一,但其数量庞大,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不小的作用。下一步我们想在街道等相关政府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下,把社区共建与法律宣传延伸到民营企业中。要深入到民营企业,从法律层面指导帮助民营企业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避防范经营风险,强化依法办事意识,促进民营企业通过依法经营、规范管理得以健康发展,不断壮大规模,从而为社会经济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来源:  作者:江苏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党支部  编辑: 云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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